今天是:
 
  关于我们
  新闻资讯
    新闻信息
    重要通知
  技术服务
  信息查询
  互动中心
  联系我们
  会员专区
用户名:
密  码:
 
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信息
首届土壤调理剂技术研讨会为着力提升耕地质量提供良机
 

        日前,来自全国农业科研院校、推广部门和土壤调理剂生产企业的160余位代表在京参加了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中国农学会农业分析测试分会、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联合召开的,以“提升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为主题的首届土壤调理剂产业发展和安全使用技术研讨会。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何才文副司长做了重要讲话,希望产学研各方携起手来,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和技术成果,为共同促进土壤调理剂产业发展和安全使用做出贡献,为生态文明奉献一份力量。耕地是农业生产之基,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最重要的农业资源。用好地、养好地,保持耕地质量的稳定,实现有限的耕地资源永续利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就耕地质量问题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历史的使命感,做好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的文章。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给我们“三农”工作特别是耕地的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提升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抓住了当前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
 

        我国土壤学知名专家、中国农业科学院黄鸿翔研究员强调,耕地数量不足与质量不高是制约我国农业生产的最大障碍,提高耕地质量是我国发展农业的根本途径,而施用土壤调理剂是提高耕地质量的重要手段。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土壤肥料技术处李荣处长指出,我国耕地质量普遍存在耕地基础地力后劲不足、土壤养分失衡、土壤生态功能变差、土壤污染日趋加剧等问题。中国化工信息中心陈丽主任倡导生产企业应注重原料、工艺研发,理性发展土壤调理剂产业。


        中国科学院施卫明研究员、刘建明研究员分别就我国酸化土壤改良、污染土壤修复和矿产资源开发应用等做了研究进展报告。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副所长徐明岗研究员阐述了我国中低产田改良的技术措施和实践经验,提出“藏粮于土”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和战略需求。此外,其他来自农业科研院校的专家学者、企业界代表还介绍了在碳酸钙、磷石膏、碱渣、钾硅调理机、有机调理机等产品的产业创新和安全使用方面取得的进展。

        土壤调理剂是“指加入障碍土壤中以改善土壤物理、化学和/或生物性状的物料,适用于改善土壤结构、降低土壤盐碱危害、调节土壤酸碱度、改善土壤水分状况或修复污染土壤等”。目前,获准农业部登记的土壤调理剂产品40余个,年产量约200~300万吨。产品主要分为三大类:一类是以味精发酵尾液、餐厨废弃物、禽类羽毛等为原料的有机源土壤调理剂,另一类是以牡蛎壳、钾长石、麦饭石、蒙脱石、沸石、硅藻土、菱镁矿、磷矿等为主要原料的矿物源土壤调理剂,第三类是以聚酯为原料的农林保水剂。
 

        土壤调理剂作为土壤改良技术的物化产品,近些年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依靠技术创新,企业不断推出新原料、新工艺、新产品,产业发展活跃。但与此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诸如未经处理的废弃物进入农田、安全风险评价滞后、应用技术有待完善等,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想法设法加以解决。


        农业部十分重视对土壤调理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土壤调理剂科学使用和健康发展。一是严格登记管理。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对土壤调理剂产品的登记,制定了严格的评审标准和规范,严把准入关,并积极推进此类产品生产和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重视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结合此类产品发展现状以及管理和使用技术需求,农业部组织技术力量强化标准制修订研究。已颁布实施了《土壤调理剂 效果试验和评价要求》、《土壤调理剂 钙、镁、硅含量的测定》和《土壤调理剂 磷、钾含量的测定》等3个农业行业标准,为土壤调理剂质量检验和效果评价提供了技术依据。三是强化原料和工艺控制。评审委员会结合实际,多次专题研究,就土壤调理剂质量检验、效果试验、有害元素限量、标签标识、生产工艺、原料来源、施用效果、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科学分类、管理机制等,提出了多项管理意见,规范了行业发展。


        何才文副司长特别强调,目前我国土壤调理剂产业发展和使用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一些产品存在工艺和质量不稳定、重金属等污染物的潜在风险、产品研发和推广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产品评价技术体系不够完善等。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土壤调理剂科学使用和健康发展,但也给规范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农业部门切实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也同时要求企业和科技人员正视问题,下大力气解决存在的问题。总体看,重点要做好四件事:一是强化源头控制,要对可能用于土壤调理剂的各种原料进行科学评估,不成熟的产品不予登记;要逐步建立禁止使用的原料目录,切断潜在污染源。二是强化企业创新能力和责任意识,有效利用资源,建立好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三是强化跟踪管理,加强登记后的监管与评价,生产企业应积极配合并提供试验数据,跟踪评价结果将作为续展登记的依据。四是强化市场监管,将安排不定期监督抽查和质量检验,发现问题立即曝光,以净化土壤调理剂市场。

〖 返回上页 〗〖 打印本页〗〖时间:2013-12-10〗〖阅读:1682〗
 
 
 
  版权所有:蓝天视野(北京)农业技术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3-2024 网站建设 京ICP备13035975号
隐私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