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0日至21日,第七届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肥料评审组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耕地与肥料管理处宁鸣辉处长、仲鹭勍副处长到会就进一步做好肥料登记行政审批评审工作做了指导发言。
此次会议按照评审委员会章程和评审程序,对申请临时登记的74个评审审批产品和申请正式登记的220个产品研发生产、质量状况、试验效果和安全性等资料进行了综合评审,对15个已获证产品进行了重新评审。其中,38个产品通过临时登记评审,206个产品通过正式登记评审,6个变更指标的产品通过评审,6个跟踪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检验合格后续展,1个重新评审的产品限期整改后重新评审,2个因不符合肥料登记要求的产品不予续展。
肥料评审组对近些年肥料新产品发展动态进行讨论。会议明确,肥料登记应严格按照目录进行评审,拟列入目录管理的新产品应进行系统研究和论证被认可后执行。而以基础肥料为主要原料混配生产的肥料企业应通过与用户订单对接方式进行服务,根据区域性养分需求科学施肥。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农业部肥料登记目录、限制登记要求和登记证技术指标要求。
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自2000年实施以来,对于加强我国肥料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突出强调我国粮食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战略需求,给肥料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尤其是新一轮的行政审批清理,继续将肥料登记纳入政府监管范畴之内,当务之急是进一步改进管理要求与措施,加快我国肥料管理法制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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