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农民利益,肥料登记确有必要
发布时间:2009年9月12日 信息来源:中国化肥网
首先,要看清肥料登记管理到底是个“坏家伙”还是“好东西”?如果它是个坏家伙,直接“枪毙”就行了,不需要再争论;但如果它是个好东西,只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间还存在一些瑕疵的话,那是需要改进的问题。
我认为,应该从全局的角度来理解《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一般把肥料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分子式十分清楚的农用化工产品,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它们也是免予登记的。另一类肥料在近几年受到商业化炒作等因素的影响,它的概念变得十分复杂,假冒伪劣、炒作概念等层出不穷。有一些“肥料”甚至连专家们都不能认知。因此,从保护农民利益的角度来讲,实行肥料登记管理确有必要。另外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是,关于肥料的概念必须要尽快从立法的层面确定下来。
最近,关于肥料登记管理有不少争议,但我认为可以争议但不要对立。有评论说多年来农村盲目施肥、不合理施肥现象仍然严重,而农业部门不进行农技推广,反而涉足肥料登记。但实际上农技推广、实现科学施肥都不是一日之功。如果农业部门不对肥料配方进行事前许可和管理,也就不能保证生产出来的肥料都是符合当地种植需要的,那么科学施肥、合理施肥更加无从谈起。个人认为,在目前农民知识水平还较低的情况,对肥料实行事前监管还是很有必要的。
另外,BB肥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配方灵活,生产企业可以随时调整配方。有一些生产企业调整养分含量是科学的,符合作物生产需要的,但也有不少企业是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化,进而随意改变养分配方。如果没有事前监管,BB肥、复混肥配方的改变将更加随意。
需要认识的是,劣质肥料之于农作物的影响,有滞后性和隐蔽性的问题,它的危害不是立刻就能显现的。但它最终损害的是土地的健康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另外土地损害的不可弥补性更加凸显了事前监管的重要性。
对肥料登记管理的质疑,不要搞情绪对立,不要片面化夸大。要把问题具体细化到某个环节,这样才有利于农业部门对问题环节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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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ert.cn/news/2009/9/12/20099127485390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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